董事會績效評估報告
董事會績效評估報告
本公司已於105年2月26日董事會通過訂定“董事會績效評估辦法及其評估方式”,並於108年8月14日及109年8月12日經董事會通過修訂。
董事會績效評估的執行,應至少每三年視需要委由外部專業獨立機構或外部專家學者團隊執行評估一次。
董事會內部及外部績效評估結果,應於次一年度第ㄧ季結束前完成。
評估之範圍,包括整體董事會、個別董事會成員及功能性委員會之績效評估。
董事會績效評估之衡量項目函括下列五大面向:
一、對公司營運之參與程度。
二、提升董事會決策品質。
三、董事會組成與結構。
四、董事的選任及持續進修。
五、內部控制。
董事成員績效評估之衡量項目應至少函括下列六大面向:
一、公司目標與任務之掌握。
二、董事職責認知。
三、對公司營運之參與程度。
四、內部關係經營與溝通。
五、董事之專業及持續進修。
六、內部控制。
功能性委員會績效評估之衡量項目應至少含括下列五大面向:
一、對公司營運之參與程度。
二、功能性委員會職責認知。
三、提升功能性委員會決策品質。
四、功能性委員會組成及成員選任。
五、內部控制。
計分方式:完全符合以1分計算、大部分符合以0.75分計算、部分符合以0.5分計算、少部分符合以0.25分計算、不符合計以0分計算,加總後除以總題數*100即為最終得分;董事會秘書單位於董事會報告評鑑結果,針對可加強處提出建議。
依前述辦法,於113年2月27日向董事會提出112年評鑑結果報告如下:
一、一一二年董事會績效考核自評問卷,經每位董事自評後,加權計算後平均有效問卷數得分為
96.74分,經分析後主要需再加強之項目為題號2「出席股東會之董事是否達全體董事1/2以
上?」及題號6「董事會成員是否對公司、公司經營團隊及公司所屬產業有清楚瞭解?」。
二、一一二年個別董事考核自評問卷,經每位董事自評後,加權計算後平均有效問卷數得分為
96.89分,經分析後主要需再加強之項目為題號2「本人是否了解公司所處產業之特性及風
險?」。
三、一一二年審計委員績效考核自評問卷,經每位委員自評後,加權計算後平均有效問卷數得分為
98.33分,經分析後主要需再加強之項目為題號15「審計委員會對公司會計制度、財務狀況與
財務報告、稽核報告及其追蹤情形予以了解及監督」,未來公司將再加強與審計委員之互動及
溝通。
四、一一二年薪資報酬委員會績效考核自評問卷,經每位委員自評後,加權計算後平均有效問卷數
得分為97.73分,經分析後主要需再加強之項目為題號4「薪資報酬委員會能適時且專業客觀的
提出建議提交董事會討論,以供董事會決策參考」,未來公司將再加強與薪資報酬委員之互動
及溝通。
綜上所述,一一二年董事會、個別董事及功能性委員會績效評估結果,出席股東會之董事未達全體董事1/2以上及董事會成員對公司、公司經營團隊及公司所屬產業較不瞭解,本公司未來將配合法規,使出席股東會之董事達全體董事1/2以上,並適時提供董事產業特性及風險資訊,供董事瞭解;另針對審計委員會及薪資報酬委員會需加強之部分,將盡力執行;期待未來本公司之董事會、個別董事及功能性委員會更能發揮其職能,帶領公司邁向更好之公司治理境界。